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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拔程序
(一)报名。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提前填写《沂南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家庭成员信息采集表》(纸质版1式2份,同时上交电子版),交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上午8:30至4月30日下午5:30,报名地点:县政府院内东侧沿街楼2楼会议室。
报名时进行现场审核,由报考人员本人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到考选机关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考选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若遴选数量与报名人员比例不足1:3,相应核减遴选数量。
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法进行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纪检监察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将按规定程序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实践锻炼。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实践锻炼人选。实践锻炼时间1个月。
(四)考察。组成考察组对参加实践锻炼人员,到所在单位进行深入考察,全面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家庭情况等。
(五)面试。实践锻炼期满后,通过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对实践锻炼人员的综合素质进行进一步测试。
(六)确定成绩。根据笔试占40%、实践期满测评占10%、考察占10%、面试占40%的比例形成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拟定录用人员。
(七)体检。对拟录用人员安排到定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本年度临沂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列为拟选调人选;体检不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提交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试用和调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工资关系。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正式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本次公开遴选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具体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3222859、19853911016、19853911035
原标题:2019年沂南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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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南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沂南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遴选家庭成员信息采集表.xls
沂南县委组织部
沂南县纪委县监委
2019年4月24日
文章来源:http://yinan.ymlz.gov.cn/Item/369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