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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考察政审。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选调名额等额比例确定考察政审人员。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参加工作时间长者的顺序确定。考察政审突出政治标准考核,同时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核查干部档案。考察政审和干部档案有问题者,取消选调资格,所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体检。考察政审合格者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所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政审及体检结果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对拟选调人员在库伦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选调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对拒不服从分配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纪律监督
选调工作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肃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和其他具体工作实施细则以及选调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库伦旗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原标题:关于库伦旗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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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伦旗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kulun.gov.cn/klq/c100025/2019-04/25/content_a2d2b846f33a475e9a5a0c445457fce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