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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体检。根据报考人员遴选总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察情况,市纪委常委会集体研究,按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遴选人员及工作岗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体检。
(四)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拟遴选人员名单在《盐城镜鉴信息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借调手续,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办理调动手续;试用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中共盐城市纪委 盐城市监委 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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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盐城市纪委、盐城市监委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盐城市纪委
盐城市监委
2019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art/2019/4/23/art_3431_3045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