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19四川广元市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办工作人员遴选8人公告

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04-22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遴选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县委军民融合办办公室(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厦14楼)。

(3)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年度考核)证明及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4)报名人员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中共剑阁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参加笔试的依据,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由资格复审和资格确认的结果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遴选全过程,在遴选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或遴选资格,且后果自负。

2.笔试和面试

此次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军民融合办共同组织。考试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内容以报考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基本知识为主。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 2:1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遴选资格。

此次遴选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2: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岗位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岗位。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

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主管部门安排加试。考察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内容为遴选人员在本单位的个人表现,工作业绩、协调处理问题的能力。

4.体检及确定拟调人员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然后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调人员。

5.公示

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遴选条件的,取消遴选资格。因取消资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相关推荐

全部栏目

 

全国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