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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察与体检
考察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通过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岗位适应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对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情况。考察组要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体检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确定是否递补,并报市人社部门同意。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对体检合格的拟选人员在有关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市人社部门审批备案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流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考生主动放弃的,由公开选调单位确定是否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信息发布网址:www.haian.gov.cn(市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咨询电话:88869135(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监督电话: 88869628(市纪委派驻纪检组)。
原标题: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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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海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海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9日
文章来源:http://www.haian.gov.cn/hasrsj/tzgg/content/5f2d1331-5b16-46d6-ab41-2cf7516dd0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