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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人报名
1.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表,并须持以下证件资料:①《报名表》(须单位同意并加盖公章,样表附后)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2张;⑤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⑥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提供的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至4月2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地点:赣州市纪委组织部(市政中心1号楼1741房)。
四、资格审查
市纪委监委机关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后,选调计划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达不到1∶3的,则相应调减该职位的选调计划。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者请于4月26日下午17:30前到市纪委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现场提问”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分析判断、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间为4月27日,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最后一名出现成绩相同者则一并列入),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政治品质、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考察结束后,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调入人选,并组织拟调入人选参加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施。
七、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体检合格后,对拟调入人选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试用,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委机关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7—8391380。
原标题:赣州市纪委监委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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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市纪委监委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中共赣州市纪委
2019年4月17日
文章来源:http://rsj.ganzhou.gov.cn/c100243/2019-04/17/content_88c8992d4a234ea1b09772ec6ae14c7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