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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遴选名额等额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体检注意事项,于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廊坊纪检监察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按照要求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身体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依次递补,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采取实地考察、个别座谈、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档案不合格等情况而空缺的名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人选。拟遴选人员名单在廊坊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因拟录用人员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九)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咨询电话0316-2339525。
原标题: 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关于为廊坊市纪委监委公开遴选市直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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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廊坊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2日
来源:http://www.lfdi.lfang.gov.cn/system/2019/04/12/03005329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