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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按遴选名额,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参加考试人员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考察。
按遴选名额,以考试总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同时在查阅干部档案的基础上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遴选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者考试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遴选的人员,在沿河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试用: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
3.调动: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纪律要求
遴选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未尽事宜由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0856—8229566(县政府办行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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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2.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