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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测评
考试测评分为笔试、面试、综合评价,按照4:4:2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初步定于10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请关注北京纪检监察网)
按照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一般不低于5:1的比例组织笔试。重点考察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一般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北京纪检监察网发布笔试成绩。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请关注北京纪检监察网)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须按要求提供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1500字左右)和相关材料,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综合评价,主要是业绩评价。
(三)体检与组织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组成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不能录用。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进行半年的借调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二)本次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统筹安排到机关、派驻机构岗位工作。
(三)联系及咨询电话:83736518、83736524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一)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二)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原标题:北京市纪委机关2015年选调干部公告
北京市纪委组织部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