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8日至9月11日17:3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者登陆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wmpta.com)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报考者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应为jpg格式,20Kb以下)。
3.报考者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乌兰察布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审批(备案)表》(以下简称《遴选审批表》)。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报考者将《遴选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工作单位或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报考者将审核盖章后的《遴选审批表》传真至各遴选机关(单位)。各遴选机关(单位)传真电话详见《遴选职位表》。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并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应仔细阅读遴选简章,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遴选机关(单位)收到报考者传真的《遴选审批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者可于2015年9月12日登陆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遴选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登陆网站查询报名结果,并于 2015年9月13日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遴选审批表》到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中心(乌兰察布人社局服务大厅二楼大厅)缴纳笔试考务费70元/每人(报名费20元/每人,考务费50元/每人每科),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交费成功的考生2015年9月16日登录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是否成功。
(四)职位取消和职位改报
报名截止后,各遴选职位报考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遴选职位或相应核减遴选计划数。因遴选职位取消的报考者,予以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2015年9月17日至9月20日间,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者可登陆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卷均为汉文制卷,报考蒙汉兼通职位的考生笔试需要蒙古语文答卷,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笔试必须使用汉语文作答;面试,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须使用汉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语言作答考生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均为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试题类别为综合类试卷。笔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9月20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设在集宁区(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在乌兰察布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