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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15省检察院机关及派出院面向党政机关选调80人公告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201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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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优化和改善省检察院及派出检察院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高素质检察干部队伍,根据《公务员法》、《检察官法》、《省检察院机关遴选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试行),省检察院决定在2015年面向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党管干部原则;

  2.重品行、重能力、重实绩的原则;

  3.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竞争、择优的原则;

  5.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确定人选的原则;

  6.严格按规定和程序办事的原则。

  二、选调职位

  (一)省人民检察院机关28人

  1.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8人;

  2.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7人;

  3. 民事、行政检察辅助岗位4人;

  4. 工资、保险岗位1人;

  5. 涉检舆情管理岗位1人;

  6. 文字综合岗位4人;

  7. 机要保密岗位1人;

  8. 会计审计岗位2人。

  (二)省检察院派出院--长春林区两级检察机关11人

  1.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长春林区分院3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2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2. 吉林省抚松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3. 吉林省江源林区人民检察院1人

  刑事检察辅助岗位(公诉业务)。

  4. 吉林省临江林区人民检察院1人

  文字综合岗位。

  5. 吉林省红石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文字综合岗位1人、会计审计岗位1人。

  6. 吉林省白石山林区人民检察院2人

  职务犯罪检察辅助岗位1人、文字综合岗位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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