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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区政府办)面向市内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宝安区人民政府 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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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2019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区政府办)面向市内机关单位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现已发布,请及时查看公告内容,按照相关要求报考公务员遴选考试。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广东遴选考试信息,中公遴选考试网提供了广东遴选招考公告广东遴选考试通知等内容,祝大家考试顺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深圳市市外公务员转任暂行规定》及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管理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拟面向全市党政机关、群团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制定方案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职位

科员2名,具体选调职位及资格要求详见附件《中共深圳市宝安区委办(区政府办)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报考者须符合深圳市公务员分类管理交流转任有关条件规定。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年龄及学历要求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二)其他要求

1.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试用期公务员,在任职试用期内干部,或者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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