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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考生须在10月24日至10月30日期间,到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处进行资格复审,由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对报名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复审)。报名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且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干部任免表或非领导职务任免表(正反面复印且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个人彩色免冠2寸照片2张、报名推荐表(一式两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四)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的报名人员,审核通过后发放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理论素养、实践运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表达能力。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以专业理论知识和公共知识为主。笔试后按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就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体检和考察
新区考察组根据总成绩,按录用计划1:2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开展体检、考察工作,体检及考察时间另行通知。总成绩并列者,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不以考试成绩作为最终结果依据,考察办法另行规定。
体检、考察环节未达到1:2考察人选比例,由考察组报请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是否取消该遴选岗位。
六、确定录选人员及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察结果,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报请金普新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最终录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65891505
监 督 电 话 :65891500
原标题:大连金普新区2015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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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州新区党工委组织部
大连金州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