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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纪律要求
(一)推荐单位和报名人员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是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遴选条件以及违反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对选拔人员全程“放下”、取消遴选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纪律要求,若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0834-5428380
咨询电话:(0834)5424791。
中共会东县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