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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纪律要求
(一)推荐单位和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材料造假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人员遴选资格。同时,严肃追究推荐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关工作纪律,在报名、测试、体检、考察等遴选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34)3230566。
咨询电话:(0834)3222501。
原标题:关于从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中公开遴选乡镇领导班子成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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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日
原文链接:http://125.68.56.121/showarticle.asp?id=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