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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7日至4月19日8:30-11:00,13:30-16:00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辽阳市白塔区青年街79号中国社会保险(太子河区武装部东侧)4楼领取准考证,咨询电话:0419-4136266。
(五)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遴选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并同时在4月8日16:00时前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及其他申请材料报至报考单位,在规定时间未报至报考单位,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者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的工作要求,防止和杜绝一位考生报考多个职位现象的发生。对于因职位取消,需要重新报考的考生,报考者所在单位要主动与取消遴选职位的单位进行沟通确认后,再在《报名推荐表》上加盖公章。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