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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集中地点的遴选现场,将提前下载并填写好的《2019年辽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一式4份,交至遴选机关。同时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报考者照片电子版及原版4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历次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转任条件的证明材料(如《辽宁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原件及复印件、《选调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调转表》原件及复印件等)各1份,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符合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本次遴选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遴选。
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后,还需到本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
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4月3日8:00时至16:00时、4月4日8:00时至11:00时,报名地点为辽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五楼大会议室(辽阳市农林科学院),地址:辽阳市太子河区农场路60号。
(一)填写报名信息、上报照片。报考人员在指定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报一张清晰、无变形、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的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名字为:姓名+身份证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申请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报名确认。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报名推荐表》的各项信息是否准确,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后,现场上交至遴选机关,遴选机关初审同意后,在遴选单位资格初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加盖公章,视为报名成功;对于经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但《报名推荐表》中信息有错误的,报考人员须重新填写并履行盖章程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交至遴选机关,同样视为报名成功。对于未按报名规定时间上报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报考者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遴选单位及遴选职位(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除外)。
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