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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辽宁本溪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28人公告

2019-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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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填写《2019年本溪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进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4月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

(一)资格初审。报名考生经所在单位批准同意,并在《推荐表》(一式3份)加盖人事部门(或单位)公章后,到遴选单位进行报名前的资格初审。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推荐表》(一式3份)(所在单位加盖公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党员身份的还须提供入党志愿书复印件。

(二)报名。考生经遴选单位资格初审合格后,持《推荐表》(原件1份)、身份证原件和近期一寸照片2张(与推荐表同版)到市考试部门报名,并现场打印准考证。请于通过资格初审后1日内至市考试部门报名,在规定时间未报名的,视为放弃报考。报名地址:本溪市明山区人民路19号(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一楼,儿童乐园斜对面)。

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考试部门咨询电话:42896806

(三)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考试部门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并在4月4日15:00时前将所在单位和遴选单位审核通过的《2019年本溪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报至市考试部门(因职位取消改报的需按照初次报名程序操作),在规定时间未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市直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9:00-11:30。考试地点和准考证号请报考者于考试前三天登录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nbxhrss.gov.cn/)查询,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阅卷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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