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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2日至4月3日,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各遴选单位地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2019年朝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在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档案管理部门盖章)、取得“六类人员”身份审批表(档案管理部门盖章)、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4张(粘贴至报名推荐表2张,另外2张交所报考的遴选单位,用于办理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申请和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进行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6日9:00时至16:30,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领取准考证。
(四)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遴选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4月4日8:30-16:30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