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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初审)
(一)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下载填写《2019年铁岭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在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后,携带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报名。县(市)区考生到所在地县(市)区委组织部报名,市直考生到铁岭市委组织部报名(报名地点见附件3)。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1日8:30-4月1日17:00, 4月2日8:30-4月2日15:00。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日15:00。
(二)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和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分别负责市直和本辖区内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要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现场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2日17:00时。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024-74843649)进行咨询。
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5日到报名所在地领取准考证。市直考生到市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县(市)区考生到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四)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应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并在4月4日16:00时前将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至铁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在规定时间未上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五)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