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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河北威县选调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5人公告

威县人民政府 2019-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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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起至2019年4月10 日,进行自愿报名。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要求:①报名地点威县纪委组织部(威县纪委5楼505);②报名者需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提交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3张;④到县纪委组织部领取并填写《县委巡察机构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资格审查:根据个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抽调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材料不全或与选调条件不符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4、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考试范围主要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纪检监察知识、时事政治、公文写作等。从笔试成绩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不足,则适当调剂比例或消减实际选调人数。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成绩及时通知应试者本人并张榜公示。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5、考察:县纪委、监委同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对被考察人员进行考察。

6、公示: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在威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拟选调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7、报名咨询和监督电话:6150203 6158306

原标题: 关于选调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来源:http://www.weixian.gov.cn/article/241/13197.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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