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四)决定选调对象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要求,经常委会机关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按有关规定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转任手续。
三、组织实施
本次选调工作由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本公告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事处解释。监督举报电话:88967019 88967338。
原标题:温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面向市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原文链接:http://www.wzhrss.gov.cn/art/2019/3/27/art_1330495_316864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