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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它事项
对在定向选调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密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发现考生弄虚作假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试、面谈、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考生在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要确保在选调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测试、体检或考察的,责任由参加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中共安康市汉滨区委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
来源:http://www.hanbin.gov.cn/Content-1159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