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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2015潢川县委巡察机构选调13人公告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1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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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组织报名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方式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材料:报名表两份、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两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同版、蓝底)4张。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12:00至9月2日18:00,报名地点:潢川县纪委办公楼(县委礼堂南侧)102室。联系电话:0376—3160681 13839731001

  (三)资格审查

  首先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审查,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后方可报名,然后由县选调办负责进行复查。对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县选调办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选调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个人责任和单位审核把关责任。

  (四)考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试卷满分为100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选调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计算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五)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别按拟选调职位人数1:2的比例和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员。

  (六)确定人选、公示、试用与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选调人员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四、其它事项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选调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成立潢川县巡察工作机构人员公开选调办公室(简称县选调办),具体负责选调工作。

  (二)认真宣传发动。各单位党组织要积极宣传公开选调政策,摸清人员底数,向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人员宣传到位,鼓励大家积极报名。

  (三)严格工作纪律。选调过程中,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旦出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选调办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调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潢川县公开选调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潢川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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