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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考试
本次遴选工作,除公安局遴选人民警察的岗位外,其他岗位均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不设置面试程序)。
报考人员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在鄱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均为统一的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政治理论知识(占25%)、公文写作(占35%)、职业道德知识(占20%)、国情国力与时事政治(占20%)。
公安系统遴选人民警察考试方式为体能测试和面试,体能测试由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公安局共同参与,体能测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和面试的分值均为50分,总分100分。
3、考核
1)、根据笔试成绩(或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总分)按遴选岗位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考核对象,末位同分则以公文写作得分高者优先,如公文写作得分相同则以工龄长者优先,如工龄又相同再以学历高者优先。
2)、考核工作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拟遴选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3)、对因考核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缺额依序进行递补一次。
4、公示与调动
经考核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由鄱阳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遴选人员,由县政府下达抄告单,各有关单位接县政府抄告单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其中县公安局遴选的人员,原则上先安排到基层派出所工作三年,五年内不准调离县公安局。
四、其他
遴选工作由鄱阳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鄱阳县2015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请见附件3。
鄱阳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负责解释。
原标题:鄱阳县2015年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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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鄱阳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鄱阳县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