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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名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定西纪检监察网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职称资格证书、《报名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3.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4.资格复审合格参加面试,若参加面试人员与选调人数比例低于3:1,酌情减少选调计划。
(四)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需要组织加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2.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在定西纪检监察网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50%+面试×50%。
(五)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差额确定选调干部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体检、考察人选与选调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六)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察前,按照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
2.考察。市纪委监委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落实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要求,按照干部档案管理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规定,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干部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凡发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公务员队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3.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选调资格,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产生的空缺依次递补。
(七)公示、试用、调动与任职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分别在市纪委机关和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安排到市纪委监委机关有关部室及派驻机构工作试用半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3.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市纪委监委机关对选调试用人员进行测评,表现良好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4.任职。办理调动手续后,选调人员直接任职。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要求
1.本选调公告在《定西日报》、定西党建网(http://www.dxdjw.gov.cn)、定西市纪检监察网(http://www.dxjjw.gov.cn),报名表格可登录相关网站下载。
2.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3.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4.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5.联系及咨询电话:0932-8321951 8231782。
原标题:定西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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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纪委监委机关 中共定西市委组织部
2019年2月28日
文章来源:http://zwgk.dingxi.gov.cn/art/2019/2/28/art_1816_1148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