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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作为考察对象。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县纪委县监委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在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上加分。在报名时如实填报《习水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佐证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如提供虚假资料骗取加分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当地有关部门。
(1)在纪检监察、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从事办案工作具有一定办案工作经历的人员可申请加分1分;
(2)受县级及以上纪检监察系统表彰的可申请加分1分;
(3)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可申请加分1分;
(4)具备法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可申请加分1分;
(5)具备会计、审计等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专业技术中级以上职称可申请加分1分;
(6)加分分值计入总成绩,加分值累计不超过3分。
5.考察
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计划数比例1:1确定考察人选。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遵纪守法的情况。
考察工作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采取广泛听取意见、查阅干部档案、核实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6.体检
(1)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人数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由习水县纪委县监委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7.公示及办理调动
确定拟选调人员后由习水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查实有影响选调问题的,取消选调资格。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相关手续,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选调。
因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环节取消选调资格而空缺的职位,根据成绩由高到低递补选调人选,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由选调单位按习水县机关单位人员调动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调动审批手续,原则上于公示期满后30日内完成。
五、纪律监督
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咨询电话:0851-22528195(习水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
监督电话:0851-22732513(习水县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六、其他
本次选调事宜均在习水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本次选调未尽事宜,由公选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 2019年遵义市习水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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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xsx.gov.cn/xwzx/tzgg/201902/t20190227_2344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