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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
本次选调工作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创新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面试。
(三)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上级有关公务员录用体检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可在同职位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选调职位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只选择排名靠前的1人进入考察。
考察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组成考察组,按照考察规定的程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现实表现、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选调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通过查阅报考人员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进一步验证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准确。凡发现档案、材料或信息涉嫌造假,进入公务员队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位空缺的,从应聘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期满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不胜任工作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选调到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查机构的工作人员,由纪委监委综合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特长和试用期表现,科学安排岗位。个人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新选调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7192082 0391—7188212
原标题:2019年公开选调修武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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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公开选调修武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修武县委组织部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