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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依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根据县委组织部通知,持有效身份证参加选调考试。各选调职位的选调计划与应考人数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
(四)考试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内容以党建知识、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常用纪检监察业务知识为主,重点是《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的3倍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成绩最低控制线为60分,因笔试最低分数线控制原因达不到1:3竞争比例的,相应减少选调计划。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包括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能力。考生面试时长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加权确定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并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的2倍确定考察人员名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
(五)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通过考核、政审、体检等对确定的初选人员进行全面客观的考察。综合成绩不带入考察程序。考察过程中,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以及《报名表》中所提供的本人情况是否真实等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核实。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六)办理相关手续
1.拟选调人员在县政府信息网、西乡县党建网、西乡县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予以选调。因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结果而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3.拟选调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间,除办理临时党组织关系外,不办理行政关系等手续。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实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意见报县委组织部。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调入;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县 纪 委 咨 询电话:0916-6472978
县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916-6221019
县 人 社局咨询电话:0916-6217685
中共西乡县委组织部 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