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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公示期满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选调人员进入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县纪委监委组织考察。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不胜任工作的,安排回原单位工作。
选调到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查机构的工作人员,由纪委监委综合个人能力素质、专业特长和试用期表现,科学安排岗位。个人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安排。新选调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1—7192082 0391—7188212
原标题:2019年公开选调修武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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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公开选调修武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中共修武县委组织部 修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15日
来源:http://www.xiuwu.gov.cn/Info.aspx?id=15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