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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人事部门进行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
六、遴选程序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组织文字材料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计划按二比一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组织考察
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人事部门实施。
(三)公示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拟选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拟选用人员试用半年。试用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 0530—2212846
报名地点:县政府综合室(县政府二楼)
原标题:关于在全县公开遴选文字写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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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