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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5定陶县在全县遴3人公告

定陶县政府网 2015-08-19

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三)在个人报名的基础上,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资格初审,人事部门进行复审,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

  六、遴选程序

  (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组织文字材料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计划按二比一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二)组织考察

  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会同人事部门实施。

  (三)公示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对拟选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拟选用人员试用半年。试用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咨询电话: 0530—2212846

  报名地点:县政府综合室(县政府二楼)

  原标题:关于在全县公开遴选文字写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定陶县政府办公室遴选文字写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定陶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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