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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笔试
1.笔试内容:试卷命题工作由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负责。主要测试应知应会知识(中央、自治区、自治州有关会议内容、党纪条规内容、重大时事政治内容)以及公文写作能力。(应知应会知识题占60%,公文写作题占4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9年1月25日左右(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考试时间为150分钟,闭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命题和答题。
(五)面试
1.面试比例: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内容:按照实际工作需要测试报考人员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小组:面试考官由5~7名组成,设1名主考官。面试考官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相关人员组成。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1.考察人选:笔试成绩40%与面试成绩60%的总和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综合成绩前10名确定考察人选。
2.考察内容:根据遴选要求和实际工作需求,考察的主要内容为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及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3.考察时间:2月初启动,为期一周。
(七)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人选的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按照择优原则确定人选,由县纪委常委会审定,报县委同意后,由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试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