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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下列人员不在遴选范围:
1.自治区、自治州统一组织选派、公开招录充实到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
2.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5.报考人员不得与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在职干部职工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遴选公告在乌恰政府网、乌恰“零距离”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月20日。
3.报名地点:乌恰县纪委监委组宣部。
4.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乌恰县纪委监委组宣部:王保平(0908-4621423 15276813027)
5.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蓝底渐白)3张及《乌恰县巡察机构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负全责。
6.报名要求:面向全县行政单位遴选工作人员。
(三)资格审查
县纪委监委、巡察机构严格按照遴选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时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于1月20日左右发放准考证。凡不符合报考件以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