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资格条件
(1)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工作人员应具备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中共党员。
(4)符合选调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与办公室现有工作人员之间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选调岗位。
(5)身体健康。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未满期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院一楼公示栏发布公告。
(二)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前到院组织人事科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联系人:张龙 电话:8061489
2.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应聘者在组织人事科领取《自治区有勘院内部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详细完整填写表格内容。
(2)资格初审。人事科负责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