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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选调岗位专业条件:
(1)综合岗位:具有汉语言、文秘、计算机等专业或具有党政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等工作经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及综合协调能力的优先选调。
(2)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岗位:一般应具备法律、侦查、审计、财会、经济等专业知识或有纪检监察、公安、检察、法院、司法、审计、财经等工作经历,有办案经验者可优先录用。
8.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要求。
9.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列入公开选调范围:
(1)与沙坡头区纪委监委、巡察办干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
(2)受过党纪政务处分和通报问责的人员;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和办法
1.发布公告。在沙坡头区党建网(http://www.sptq.gov.cn)、
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pt.gov.cn/)、魅力沙坡头及“清风沙坡头”微信公众平台上发布选调公告。
2.现场报名。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沙坡头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沙坡头区纪委监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资历量化表》(一式三份),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印章。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或人事主管部门印章,签署“复印件与原件一致”),近三年受表彰奖励情况相关证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红底彩色照片3张,于2018年12月26日至2019年1月10日,到沙坡头区纪委监委办公室现场报名(地址:沙坡头区纪委监委515办公室,咨询电话:0955-8806065)。
3.资格审查。区纪委监委在收到报名者提交的《报名表》《资历量化表》及相关材料后,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报名表》相应位置签署意见;对不符合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完整、提供证明材料不全的,向报名者一次性告知。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一旦发现资格不符者立即取消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