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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笔试
(一)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报考030010、030011、030012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计算机专业知识》。每科满分各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8月30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或《计算机专业知识》
下午:14:00—16:30 《申论》
笔试地点:设在市政府所在地,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
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考试的,笔试成绩按5:5合成笔试成绩。参加《计算机专业知识》一科考试的,按100分制计算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到50分以上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由用人单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选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复审人选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
(二)证件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网上打印);
2.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复审表(见附件);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出现缺额时,依笔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七、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后,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实际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考察
考察人选按遴选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等额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如有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或《计算机专业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如果依然出现并列的情况,一并进入考察,由遴选单位考察确定。
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个人品行、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遴选单位要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实施考察。考察结束时,考察组要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任免机关要积极配合,客观真实地反映实际情况。
九、体检
对考察合格者,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
考察、体检出现缺额时,各等额递补一次。
十、公示和调动
体检工作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在亳州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考务、技术咨询:0558-5118606
政策咨询:0558-5132016
监督举报:0558-5573595
附件:1.2015年亳州市直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复审表.xls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