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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审查
递交报名材料时进行资格审查。
八、考试
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开考比例:1:3以上。
(一)笔试科目:
1.目督办岗位:公文写作。卷面满分100分。
2.法规科岗位:公文写作、党内法规工作及相关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3.财会岗位:财会人员综合业务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2015年8月21日。笔试地点见准考证(8月20日15时至18时到州委办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二)面试比例:按照遴选计划以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面试)。
九、体检
州委目督办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州委办法规科岗位、州委办财会岗位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人岗不相适(试用)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十、试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州委办公室试用,试用期三个月。
十一、考察
试用合格,由州委办负责对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十二、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在原单位任领导职务的,保留原职级。
咨询电话:3865340
监督电话:3865879
原标题:中共凉山州委办公室2015年下半年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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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下半年凉山州委办公室公开遴选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201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