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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司法机关治安处罚、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党纪、政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尚在试用期内的;
5、调入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选调条件的。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公告在《渑池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渑池县廉政网》《清风渑池》上发布,并发至全县各党政机关、县直单位和乡镇,由各单位组织符合选调条件人员学习。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面试、体检、录用等有关事宜均在《清风渑池》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推送,请报名人员关注。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6日至2018年12月10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
渑池县纪委监委办公楼二楼205房间。地址:黄花韶峰路中段西侧。联系电话:0398-4819788 15903989981
3、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所需材料:《2018年渑池县纪委监委选调行政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贴近期正面免冠彩色1寸照片),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市内县外人员报名还需提交现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县(市、区)纪委出具的廉政审查意见以及县(市、区)组织部出具的已进行公务员登记证明(包含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对选调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单位共同实施,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调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选调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选调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通报所在单位。资格审查结果适时通过电话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