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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统一考试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试题由专业命题机构命制。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遴选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自行放弃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面试对象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将按规定比例递减遴选数量。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综合计分。
(四)组织考察
综合考生考试总成绩,按遴选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自行放弃的,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考察对象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将按规定比例递减遴选数量。考察工作坚持注重群众公认、注重工作实绩的标准,主要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五)研究决定
市统计局党组根据考试成绩、考察等情况集体研究,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从考察对象中确定拟遴选初步人选。若因考察对象考察情况不理想,经研究可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重新确定考察对象、酌情减少或取消遴选名额。
(六)组织体检
拟遴选初步人选确定后,由市统计局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的标准)。拟遴选初步人选自行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从考察对象中重新研究确定拟遴选初步人选。
(七)公示
拟遴选初步人选体检合格后,在莆田市公务员局门户网站和莆田市统计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未发现遴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并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领导
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在市统计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统计局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联系部门:莆田市统计局办公室
联系地址:市政府机关1号楼629室
联系电话:2221989
莆田市统计局
201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