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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5年福州市级机关遴选87名公务员公告

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 2015-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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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遴选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一)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缴费。报考者应在2015年8月3日9:00至8月7日24:00,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http://lx.fjkl.gov.cn/),如实及时提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分辨率350dpi左右,规格10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并通过网上缴纳报名费用80元/人。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下载打印本人的准考证。

  2015年8月3日至8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报考者可拨打《遴选职位表》公布的各遴选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和单位,下同)联系电话,咨询遴选相关事宜。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其它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各遴选单位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各遴选单位根据本公告和《遴选职位表》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工作。

  (三)查询资格审核结果。2015年8月4日上午8:30至8月8日上午12:00,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一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以及进行报名申诉。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网络银行将退还报名费。2015年8月4日上午8:30至8月8日上午12:00,报考者可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查询报名申诉的审核结果。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的报名者,请于2015年8月17日至8月18日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

  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设在福州市区,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未带身份证或准考证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报考者可在2015年9月11日后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查看笔试成绩的合格线。

  5.报考人数与遴选职位计划人数比例低于3:1的,取消该遴选职位,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报考其他职位。如不重新报考,报名费可如数退还。个别职位遴选计划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遴选计划人数。

  (二)面试

  1.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其笔试成绩必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每个职位遴选计划数的3倍,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3倍的,按实际上线人数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应在面试前两天下午18:00之前向遴选单位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地点设在福州市。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福州人事人才网公布,面试的时间、地点由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遴选单位负责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准考证、身份证、《福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下称《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应登录《福建省公务员公开遴选网》自行下载打印《报名推荐表》,按照《<报名推荐表>填写说明及要求》规范填写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提交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并于资格复核时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交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在严格复核的前提下,除非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或者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审查或复核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各遴选单位不再将“报考资格不符”作为面试之后该遴选职位申请递补的理由,以维护资格复核的严肃性。

  4.面试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各遴选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实施。面试的时间和地点由各遴选单位负责通知进入面试的报考者。

  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等形式进行,重点测试报考者的专业素质、业务水平及其它综合能力,满分为100分。每个面试考场由7名考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考生的面试成绩为7名考官所给分数中去掉一个最和一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 根据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相结合的原则,采用百分制的办法计算成绩,按照笔试成绩×35%+面试成绩×35%+组织考察得分×30%的方法计算考生考试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2.计划遴选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出现少于或等于1:1的情况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成绩未达到规定要求的,该遴选职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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