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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调任的程序
1、发布公告
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海南日报》、海南省人民政府网、南海网、海招网等媒体上发布调任公告,接受国有研究机构(高校)研究人员的报名。
2、资格审查和考核
对照选调对象条件,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按照比例进行筛选,筛选出的报名者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或证明材料提供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将按要求接受调任单位安排的题目考核。
3、提出调任人选
经省委政策研究室会议研究,提出调任人选。
4、征求调出单位意见
5、考察和体检
省委政策研究室派出考察组到拟调任人选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调任职位的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经考察合格的拟调任人选将安排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6、集体讨论决定
结合考察和体检结果,经省委政策研究室会议研究,提出最终调任人选。
7、调任公示
最终调任人选将在网上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8、报批
公示完成后,由省委政策研究室向省委组织部履行报批手续。
9、办理调动、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
省委组织部批复同意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调任、任职和公务员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