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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
1.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简章》中所规定的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之后再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3.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及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逐项审查,经审查合格的予以确认其参加笔试。
4.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始终。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不得进入笔试;拟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发现问题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考察期间发现问题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5.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的,该岗位遴选计划予以减少。遴选计划减少的情况,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和织金民生在线网站公布。
(四)笔试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2.笔试内容:综合业务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及考试范围。
3.笔试时间:2018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
4.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5.领取《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及地点:考生凭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领取。领取时间为2018年12月10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领取地点为报名地点。
考生须同时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笔试缺考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6.笔试成绩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和织金民生在线网站公示。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数与该岗位遴选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面试人员,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该岗位的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少于或等于遴选计划数的岗位,报考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同为自动放弃遴选,直接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根据岗位的遴选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岗位考察人选。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七)考察
考察对象确定后,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考察方案,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由3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考察组须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考察对象信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调动人选后,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织金民生在线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反映问题不属实或者反映问题属实但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办理有关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遴选资格,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