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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限制性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遴选: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规违法,有关部门正在调查处理的;
3.因违纪违规违法受过处分的;
4.干部个人档案有多处涂改或关键资料缺失,“三龄两历一身份”难于认定,涉嫌档案造假的;
5.被列入过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任期制干部,任期未满的;
7.试用期干部,在试用期的;
8.新录用人员未满规定服务年限、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录用时有其他限制性规定且未达到解除条件的;
9.在涉及国家秘密岗位工作,未满解密期的;
10.县直机关选派驻村第一书记;
11.截至2018年11月22日,与县委巡察机构在职干部职工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18年11月22日在织金县人民政府网和织金县民生在线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原则上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前往报名,如特殊原因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名手续的,需同时提供本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报名的,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日至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3.报名地点:织金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县纪委县监委三楼),联系电话:0857—7627022。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请报考人员按以下顺序对所交的材料进行编号和装订):
(1)《织金县委巡察办2018年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1份(打印表,签名处为考生<代报人>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蓝底证件照4张(照片背面写考生姓名,用照片袋封装,并订于报名表右下角)。
(3)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5)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见附件3);
(6)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的证明(见附件3);
(7)报名人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复印件经管档部门签署“与原件相符”和审核人姓名并加盖档案专用章);
(8)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
(9)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