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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由选调单位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安排在深圳所属市级医院或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所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选调单位择优确定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任职手续。
四、有关说明
(一)资格条件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11月30日。
(二)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龙岗区委组织部(编办)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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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www.lg.gov.cn/xxgk/zwgk/rsxx/201811/t20181116_1452548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