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省(市、县)直机关遴选 > 考试公告 >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尚在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未满服务年限的(服务年限以当次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公告为准);
5、尚在试用期的新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根据中省市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对转任(聘任)有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开遴选和选聘的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铜川党建网站、铜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同时发布遴选和选聘公告,公开遴选和选聘的职(岗)位、资格条件、组织实施方式、程序等相关要求,报名人员可及时查询。
报考人员如需咨询遴选职位和选聘岗位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各遴选、选聘机关事业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遴选和选聘机关事业单位选定专人组织实施。
1、报名:
(1)遴选和选聘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可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组织推荐报名。本次遴选和选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遴选、选聘报考者必须如实、规范填写《报名推荐表》,按干部管理权限,遴选、选聘经所在区县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国企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报名推荐表》见附件3和附件4,自行下载A4纸正反面打印,表格内容及格式不得改动,填表说明不属打印内容。
(3)报考选聘岗位者,须本人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并携带《报名推荐表》(一式2份,粘贴照片)原件、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及遴选、选聘职(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证明资料,到指定地点(见职(岗)位表)报名,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遴选职位者,除携带以上资料外,还需携带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管理登记表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对“铜川市生源或户籍,本人在外地工作,属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登记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或国企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对“配偶一方在铜川市工作,一方属外地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登记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或国企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配偶在铜川市工作单位的证明(在铜川工作时间必须为本次公告发布日之前)。
对“父母在铜川居住,且家庭困难。本人在外地工作,属县(区)及县(区)以下党政机关登记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或国企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父母的户口簿或单位(社区、村委)的证明。
(4)报名者依据自身条件,对照职(岗)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职(岗)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的,取消遴选或选聘资格;凡不按时限要求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