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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其中包括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4.与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有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和其他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
此遴选方案通过后将拟定遴选公告,通过县政府网站、公文传输等方式发布,公告时间为: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8日。
本次遴选公务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朝阳县政府网站:http://www.cyx.gov.cn自行下载《2018年朝阳县纪委监委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2018年朝阳县县委巡察机构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认真填写,本人确认信息无误签字后,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方可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8年11月19日至11月21日;报名地点: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调配股718室。
联系人:朝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徐有为
咨询电话:8996215
报名时须携带:《朝阳县纪委监委机关遴选纪检监察员及县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考生《报名登记表》中工作单位推荐意见栏内应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张一寸免冠照片、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县遴选领导小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需到所属纪委、纪检监察工作组进行廉洁审核,经纪委、纪检监察工作组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考试。考试的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以电话通知为准,考生在遴选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每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岗位)。
本次遴选工作将个人信息信用制度与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报考人员提供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拟调职位(岗位)规定的资格条件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审查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