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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资格初审查在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推荐表以及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笔试准考证。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者,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组织考试。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2的比列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围考察)因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等情况而出现考察名额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考察人选名单由万安县信访局公布。
(五)考察和公示。考察人选的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入围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调入手续。
联系人:张永生
咨询电话:0796—570146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万安县信访局解释。
原标题:万安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公开考试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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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安县委县政府信访局
2018年11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wanan.gov.cn/4697350/4713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