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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办理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选调条件和我局职位需求的,通知前来面试。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查,参加面试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复查。因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予参加面试。
(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选调对象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以及对选调岗位工作的理解和熟悉程度等。符合参加面试条件的选调对象不足5位的,取消该职位的选调。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笔试。面试前5名进入笔试。笔试主要测试选调对象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专业能力等。笔试考试60分为合格线,如某职位出现选调对象均未过合格线的情况,则取消该职位的选调。
(四)体检。依合格线以上选调对象的笔试成绩高低排名顺序,按选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到广州市级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按照上线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依次替补。
(五)政审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将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被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的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的证明。因选调对象所在单位不同意进行考察的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照上线笔试成绩高低排名依次替补。
(六)公示。将拟选调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我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反映拟选调人员有严重问题并经核实的,则取消选调资格,终止职位选调。
(七)办理转任手续。公示无异议的选调人选,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
原标题: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2015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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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1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