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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统筹商调
拟商调人员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统筹办理商调手续。
四、其它注意事项
(一)参加考察商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商调资格。
(二)年龄计算至2018年11月1日。
(三)报名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联系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考察商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由考察商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817-2224939
原标题: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办公室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关于公开考察商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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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办公室
中共南充市顺庆区委组织部
2018年10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shunqing.gov.cn/t/74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