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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跟班锻炼
根据考察情况,经选调单位集体研究讨论,按照1:1的比例确定跟班锻炼人选,体检合格后,到市纪委市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进行为期六个月的跟班锻炼。跟班锻炼期间,在原单位保留原职级待遇。
十一、体检
体检在12月底前完成。选调单位组织拟选调人选在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十二、公示
经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在中国萍乡政府网、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三、确定人选
跟班期满后,选调单位根据跟班锻炼等情况,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向市委组织部申请调配。
十四、政策咨询
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干部三科 6832608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 6835158
原标题:2018年萍乡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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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萍乡市委组织部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26日
原文链接:http://0799.jxpta.com/news/1_495.html